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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科综: 富国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富国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富国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鉴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
鉴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
鉴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富国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其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
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
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8﹞164号)等反洗钱相关法
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均不属于中国法律和法规认可的联合国及相关国家、组织、
基金管理人承诺,其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法》等适用的
富国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人有权根据真实的情况将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运营事项(包括但
为明确富国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的所有术语与《富国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
富国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设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1999】
注册资本:人民币5.2亿元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邮政编码:200120)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邮政编码:200336)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发(1986)字第81号文和中国人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注册资本:742.63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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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富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
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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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法律法规或监督管理的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
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能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如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应符合以下规定:
(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允许超出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允许超出基金资产净值的
(4)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6)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7)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和国债期货交易的,应当遵循下列(8)-(13)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允许超出
基金资产净值的10%;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允许超出基金资产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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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允许超出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
(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允许超出
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允许超出基金持
(11)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
(1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
金额不允许超出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
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
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应当遵守下列(14)-(16)要求:
(14)因未平仓的期权合约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15)开仓卖出认购期权的,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权的,
(16)未平仓的期权合约面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其中,合约
(17)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后,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
(18)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最近6个
月内日均基金资产净值不能低于2亿元;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资产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其中出借期限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出借证券归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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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的30%;证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允许超出30天,平均剩余期限按照市值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允许超出基金资产净
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21)本基金资产总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22)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23)法律和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6)、(18)至(20)项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做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第(18)项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出借业务。法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依照上述规定对本基金的投资组合限制及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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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制股权的人、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如法律和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1)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银行间市场交
易对手的名单。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名单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或回函确认收到该
行更新。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名单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或书面回函确认,新名单
(2)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时,有责任控制交易对手的资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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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对账机制,确保基金银
(2)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规定,就本基金银行存款业务另
(3)基金托管人应加强对基金银行存款业务的监督与核查,严格审查、复
(4)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开展基金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
(2)流通受限证券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范围不同,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
(3)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
制制度。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还应提供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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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
(4)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
(5)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息进行审核,基金托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无法达成一致,应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请求解
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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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法》及
向基金托管人反馈,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资产进行核查。基金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未对基金资产实行分账管理、擅自挪用基金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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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管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依规定开立期货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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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提前结束募集之日起10日内,由基金管理人聘请符合
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2名以上(含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
款账户之间建立唯一银证转账对应关系,证券经纪机构对开立的证券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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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存放的资金的安全承担相应的责任,基金托管人不负责保管证券资金账户内存放的
资金的清算。基金管理人负责申请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交易,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立期货资金账户,在中国金
基金托管人已取得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资格,基金管理人授权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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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账户必须以基金名义开立,账户名称为基金名称,存款账户开户文件上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与存款银行签订具体存款协议/存款
确认单据,明确存款的类型、期限、利率、金额、账号、对账方式、支取方式、
为防范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存款协议中应当约定提前支取条款。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督管理的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
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
基金托管人负责对存款证实书进行保管,不负责对存款证实书真伪的辨别,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托
理人应及时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合同的保管期限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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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盖授
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时,开展场内证券交易前,基金管理人通过基
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场外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
基金管理人应事先书面通知(以下简称“授权通知”)基金托管人有权发
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通知后,将签字和印鉴与预留样本核对无误后,应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授权人
指令是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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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
理人必须在15:00之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付款指令并确保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
的资金余额,15:00之后发送付款指令或截止15:00时账户资金不足的,基金
一时点到账,必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小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付款指令并与基金
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发送人员无权或超越权限发送指
基金托管人在对基金场外投资指令进行审核时,如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
指令违反有关基金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规定,如交易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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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在对基金场外投资指令进行审核时,如发现投资指令有可能违
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未按照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正常指令执行,应
基金管理人撤换被授权人员或改变被授权人员的权限,必须提前至少三个
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经撤销或更改对指令发送人员的授权,并且书面通知基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交易所证券买卖的证券经纪机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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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期货交易的期货经纪机构,并与其签订期
对于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在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
支付结算以转账形式进行。如中国人民银行有更快捷、安全、可行的结算
本基金的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资金结算模式为券商结算模式。证券经纪机
构负责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则,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证券经纪机构就本基金参与证券交易所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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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应根据证券交易的资金需求,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银证/证银转账
本基金场外证券投资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通
本基金通过期货经纪机构进行的交易由期货经纪机构作为结算参与人代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期货经纪机构可就基金参与期货交易的具体事
基金管理人应责成其选择的期货公司对发送的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真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核对。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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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应定期核对证券账户中的证券数量和种类。
基金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提交申购、
资人办理基金份额与组合证券的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等清算,在T+1日办理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与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于T+2日进行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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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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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流通受限股票,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
对于含投资者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行使回售权的,在回售登记日至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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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净值信息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
担;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由估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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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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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如果行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同一
双方应每个交易日核对账目,如发现双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
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定期报告文件应按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公告。季度报表的编制,应于季度终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
一次。中期报告在基金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后的2个月内公告;年度报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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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公告。如果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在月初3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月度报表的编制,以约定方式将有
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收到后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报告复核完毕后,可以出具复核确认书(盖章)或以其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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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日内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除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信息披露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
如下情况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
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提示性公告、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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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
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律法规出具基金托管情况报
告。基金托管人报告说明该半年度/年度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合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年费率0.15%。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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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托管费率为年费率0.05%。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
(三)从基金资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之外
面解释,如果基金托管人认为基金管理人无正当或合理的理由,可以拒绝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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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
基金管理人签署重大合同文本后,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变更后,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接任人接收基
(4)法律和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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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
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和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4)法律和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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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和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
总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四)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业务或新任基金托
富国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
本协议项下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禁止行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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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法规和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的,则本基金不受上述相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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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
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
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年限不低于法律法
富国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如果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基金资产或基金
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力
由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基金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双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
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富国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继续忠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四)基金托管协议正本一式3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式1份外,基金管理
本协议未尽事宜,当事人依据基金合同、有关法律和法规等规定协商办理。
富国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签订日期:年月日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交通银行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更多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交通银行盈利能力平平,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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