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雷火官方 发布时间:2025-03-31 04: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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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年度报告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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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年度报告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的人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勇先生、财务负责人李玉霞女士、董事会秘书王月娣女士以及独立董事杨波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的人可于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有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做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别的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自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279,127,838.66元,公司股本1,558,041,33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71,915.2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80.7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842.16%。
因公司历史年度亏损金额较大,致使公司2024年末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2024年度公司亏损根本原因为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06.35万元。
1、为保证公司在新的一年实现健康、稳定且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目标,公司将延续精细化运营,从战略、业务、经营等多维度,自上而下构建标准化、规范化运行机制。业务方面,巩固提升进口业务的同时,加大出口业务新兴市场的开拓。在精准人员触达方面,公司将依托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细化目标客群画像,实现个性化营销。人员方面,通过持续岗位优化和人员结构调整,保持人力成本的合理性,同时完善团队激励及业绩考核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与创造力,增强团队凝聚力。
2、公司将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大力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优化产品设计和供应链管理,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继续加强财务管理,持续控制成本费用,最大限度降低应收账款的风险,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标的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杨建新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27,547,05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150,859,148股(其中包含2025年3月21日被拍卖成功但还没完成过户的800万股股份)的18.26%,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1.78%。
2、公司无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股份若拍卖成功,将可能会引起公司持股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3、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本次事项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事项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需要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本次股份被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杨建新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5,547,058股被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20日10时起至2025年3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做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根据淘宝网拍卖平台发布的《竞价成功确认书》,其中8,000,000股拍卖成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5-010)。
公司近日通过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获悉,杨建新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27,547,058股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注:1.表中持股数量包含2025年3月21日被拍卖成功但还没完成过户的800万股股份。
注:1.表中持股数量包含2025年3月21日被拍卖成功但还没完成过户的800万股股份。
1、公司无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股份若拍卖成功,将可能会引起公司持股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2、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本次事项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事项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需要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被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被拍卖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和信事务所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8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683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145.12万元。2024年度和信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家。
和信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余红刚先生,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和信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和信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7份。
(3)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1份。
项目合伙人余红刚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和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是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和信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2024年审计费用为200万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事务所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做了充分了解,认为和信事务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专业审计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且具备充足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履职过程中严格履行执业准则,体现了良好的独立性,能够完全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鉴于和信事务所在以往聘任期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能力,同意续聘和信事务所为企业来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做担保,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需在履行公司审议程序后,才可以进行互相担保。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为保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的办理效率,在担保有效期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策。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股东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3号楼L23-01
主营业务:经营电子商务;软件技术开发;电子科技类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电子商务(不可以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电子科技类产品、橡塑制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玩具、儿童用品、服装、包装材料、化妆品、家用电器、一类、二类医疗器械,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装卸搬运,运输咨询(不可以从事道路运输),广告设计制作,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公关活动策划,食品销售,利用自媒体发布广告,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服装加工;针纺织品、服装、缝纫机械、服装原材料、百货、皮具、鞋帽、家俱、工艺品、文化用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优壹持有优妮酷100%的股权,优妮酷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飒芙持有香港南星100%股权,香港南星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香港南星总资产2,186.99万元,总负债48,368.25万元,净资产-46,181.26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0.00万元,总利润-56.69万元,净利润-56.69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飒芙持有香港飒芙100%股权。香港飒芙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
本次议案是确定公司2025年度担保的总安排,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具体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批准之授信额度为准,公司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允许超出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认为上述担保额度依据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设定,能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公司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以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3.4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5,745.49万元(不包含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9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全资下属公司涉及诉讼担保金额为23,682.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8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逾期的对外担保、无其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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