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雷火官方 发布时间:2025-04-24 10:32:33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本保荐人”)作为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真兰仪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线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真实的情况,并结合公司 2025年度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年度与部分关联方有几率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69,420.00万元。公司 2024年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26,792.79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交易对象分成3个子议案,关联董事和监事进行了回避,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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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进行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依据市场及双方业务需 求情况按照有几率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做评估与测算,但实际发生额与预计 金额存在一定差别,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 大影响。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受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的需求 及具体执行进度等因素影响,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存在一定的差异,具有其合 理性,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
1、公司与山东和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包括对其销售零部件,并向其 采购燃气表,公司采用净额法核算;公司预计的与其交易额为采购和销售交 易总额。 2、以上金额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开发、生产阀门、机电设施及零配件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开 发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造计量器具(未 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销售机电设施、仪 器仪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与公司近几年 的关联交易中资信情况良好,违约风险较小
燃气表、燃气调压器、流量计、燃气用具及配件、燃气管道、电气 设备、加气机、撬装设备、可燃气体检漏仪、探测器、控制器、水 表、电表、电磁阀、绝缘法兰、接头、开关电源、机械零部件、安 全防护设备(不含信息安全产品)、家用电器、五金、电子设备、 SCADA燃气自动化生产监控系统、气体报警自动化控制管理系统及配 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检测及维护;计算机软件的开 发、销售及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制和禁止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与公司近几 年的关联交易中资信情况良好,违约风险较小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量技术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 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 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 仪器仪表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电子元器件批发;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 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 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物联网设备 制造;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 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五金产品研 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与信息 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 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许可项目:检验测试服务;特定种类设备检验检测;燃气燃烧器具安 装、维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第二类增值
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元器件制造;燃气器具生 产;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计量技术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金属结构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 件批发;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供应用 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 仪器仪表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 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 售;机械设备研发;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智能 水务系统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 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外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与公司近几 年的关联交易中资信情况良好,违约风险较小
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数据处理和 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制造;网络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办公 设备耗材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电子测 量仪器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设 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专用材 料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 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 成;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 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云计算装备技术服 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工仪器仪表制造;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 服务;移动终端设备制造;专用仪器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 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终端测试设备 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 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安徽普尔盾电气有限公司系李诗华控股公司普尔盾电气(上海)有 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 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 用仪器仪表销售;燃气器具生产;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环境监 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 特定种类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机械电气 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五金产品制 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制;电子 专用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 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制日用 品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 造);阀门和旋塞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 属制品制造;钢压延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铸 造;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非金属废料和 碎屑加工处理;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 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说明:芜湖博兰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5年,2024年无财务数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日常经营业务往来,是公司发展过程中所需的交易。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将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确保定价公允。
上述关联交易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相关交易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构成依赖相关关联方的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系由于日常经营业务开展所需,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做出的合理预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双方基于市场原则进行平等自愿、公平定价,交易合理;同时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本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