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雷火官方 发布时间:2025-08-02 12:55:04
湖南省财政厅发布2025年度《高级会计系列职称评价办法》的通知,对部分条例做了更新!
近日,湖南省财政厅发布了25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新标准,在专业理论知识要求板块,部分内容有变:
申报人参评高级会计师职称,对其著作、论文不作限制性要求,但为鼓励申报人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以下条件(之一)作为评价内容:
(一)近5年来撰写发表财务会计方向学术专(编)著(署名要求:著、编著、主编)或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1部(篇)以上。
(二)近5年来参与市厅级资助项目(课题)1项以上(以结项结题报告为准,署名限前5名),并通过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成果鉴定、结项验收(结项证书)或获得正式批复。
(三)近5年来主持完成省财政厅、省会计学会会计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结题验收。
(一)在国内公开出版财务会计方向专(编)著1部以上,每部不可以少于10万字。
(二)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要求独著或第一作者,每篇不可以少于3000字。
(三)参与市厅级以上资助项目(课题)1项以上(以结项结题报告为准,排名前5),并通过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成果鉴定、结项验收(结项证书)或获得正式批复。
(四)主持完成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省级以上会计学会会计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主持完成其他省级以上行政主任部门会计科研课题2项以上,并通过结题验收。
在新版本的表述中,去掉了“对其著作、论文不作限制性要求”这句话,由此可见,论文在评审中依然起到非常大的作用,是体现申报人能否胜任高级会计师的重要依据之一。
因此申报高级会计师的同学,还是要好好准备论文,提前准备论文,以便早日拿下评审!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方面技术中级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10年以上。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方面技术中级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具备博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方面技术中级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2年以上。
(一)主持(参与)单位或在中介机构以项目组核心成员身份辅导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预算管理等体系、方法或技术,贡献突出,成效显著。
(二)主持(参与)单位或在中介机构以项目组核心成员身份辅导单位改进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在规范会计基础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等方面,贡献突出,成效显著。
(三)主持(参与)单位或在中介机构以项目组核心成员身份辅导单位改革创新,推进管理会计运用,在单位规划、决策、控制和评价等方面发挥及其重要的作用;或在创新单位财务管理模式,改进会计核算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贡献突出,成效显著。
(四)参与单位经营决策,解决单位经营管理中复杂性、疑难性、关键性问题的过程中,或在主持(参与)企业上市、并购重组、资本运作、重大投融资等项目中贡献突出,成效显著。
(五)主持(参与)中型以上企业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审计、资产评定估计、基建审计、管理咨询、会计信息化智能化或经济案件检查等项目。
(六)参加并完成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重大改革、重点专项行动等中心工作;或入选市级以上会计咨询专家库;或入选市级以上专家服务团,并义务承担过服务基层工作。
在专业方面技术岗位上做出卓越业绩、贡献突出且业内认可,近3年度连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经2名以上同行专家(具备正高级职称3年以上)推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破学历或破任职资历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及职称评审:
一、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财务会计类专著2部以上,要求为独著,每部不可以少于10万字。
二、撰写2篇以上财务会计类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每篇不少于3000字)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获得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主办的全国会计专业论文评比一等奖。